厦门鼓励使用房票补偿安置 最高可获 5% 奖励
2023-04-06 13:12:32
新浪乐居
(资料图片)
根据厦视新闻消息,厦门推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政策,并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实施。
房票可用于购买征收项目辖区范围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以及按规定可公开销售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竞配建房。
这将使征收工作更加灵活,打破传统的统筹建设安置小区的模式,增加被征收人自主购房的安置方式,不仅拓宽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也给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房票购房奖励,是此次政策的亮点。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补偿方式实现补偿安置,该政策明确,自房票核发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 5% 的房票购房奖励 ;
第 13 个月至 24 个月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 2% 的房票购房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被征收人可通过小程序搜索 " 厦门房票 ",登录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查看房票和房源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洪耀同:我们已经推出 ( 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 ) ,可以通过手机直接登录,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在这里实现,也可以线下到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