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禁令”、销毁证据!警方一举拿下!
10余人4艘渔船
(资料图)
昼伏夜出
把渔网撒向大海
最终却让自己
落入法网
眼见行迹败露
又向海中倾倒渔获物
企图销毁证据
正所谓
君子爱鱼 取之有道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对控制海洋捕捞强度
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5月1日起
大连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
然而
仍有不法分子
抱着侥幸心理
将“魔手”伸向大海
进行非法捕捞
近日
旅顺口公安分局
沿海安全保卫大队
与海警、渔政等部门
开展联合执法时
在虎平岛海域发现4艘渔船
正在进行非法捕捞
于是
立即驱动执法船艇前往处置
4艘正在作业的渔船
迅速起网准备逃跑
执法人员使用高音喇叭喊话
要求停船接受检查
并利用快艇
迅速搭靠作业渔船
经现场检查发现
4艘渔船两侧均装有
大量捕获的皮条鱼
为销毁证据、逃避打击
船长企图组织船员
将捕获的皮条鱼向海中倾倒
执法人员发现后
立即进行制止
并进行录像取证
经查
4艘渔船于当天傍晚
私自关闭通导设备
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其使用的“锚张网”
经鉴定为禁用网具
4艘渔船共捕捞
渔获物(皮条鱼)约5500 公斤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刘某、童某某
李某某、张某某4人
对其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
张某某、童某某等15人
对其向海中倾倒渔获物
企图销毁证据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伏季休渔期内
一切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
大家切莫因为一时贪念
触碰法律红线
让我们共同维护滨城
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旅顺口分局